因為最近都沒在做什麼事情,Blog空著又嫌冷清,那麼我來短記一下最近看到一本有趣的書,那是《布萊森之英語簡史》。這本書就連平日對於英文沒什麼興趣的我,也在幾天之內趁著休息的空檔看完。
Bryson的筆調非常幽默,時而調侃這個或者那個語言,又不忘回頭說說英語的好壞。好比說Bryson認為和荷蘭許多公司名號動不動就四十幾個字母(例如Douwe Egberts Koninklijke Tabaksfabriek-Koffiebranderijen- Theehandel Naamloze Vennootschap),英語實在太為簡潔。
但是有時也說英語簡潔的一字多義也實在容易令人摸不著頭緒。好比說set這個字,「表面上看來,他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單音節字,好比語文當中的單細胞生物。但是,他作為名詞時有58種用法,作為動詞有126種用法,作為分詞形容詞有10種用法。set的字義實在太繁多分歧了,《牛津英語大詞典》用了六萬字來討論他全部的字義,相當於一部短篇小說。」